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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发现>以案说险|“投诉施压”——保险公司能否妥协赔付

以案说险|“投诉施压”——保险公司能否妥协赔付

甘肃供稿
发布于:2021-10-11 13:05:28

典型案例:

2020年7月1日07时何先生向保险公司报案称高速上追尾三者车辆,交警处理第一事故现场,三者车辆在当地服务站维修,由于三者车辆损失严重,保险公司定损员定损时与客户协商满保额全损赔付,三者车辆承保车损险为9.2万,故保险公司定损员协谈9.2万赔付,残值归保险公司,但三者客户称其车辆新车购置价为16万,故多次拨打12378热线投诉保险公司并上访保监局,向保险公司施压索赔,案件最终申请诉讼仲裁,法院判决已保险公司定损为准赔付。

案例分析: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机动车损失保险”“责任免除”第十条第(一)款第1项“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减值损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条 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条 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案例启示:

车辆全损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依据车辆实际车损保额、汽车之家官网车辆实际价值赔偿,若按车辆新车购置价金额赔付的话,则会导致道德风险和非法获利,甚至诱发违法犯罪行为。即车主有可能故意将实际价值低的车辆进行全损,而获得保险公司高额的赔付,从而获得非法利益,这既不符合保险原理,也不符合立法精神,更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