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平安
|
会员中心
|
收藏本站
|
我的一账通
官方微信
|
手机官网
|
关于平安
|
帮助中心
首页>发现>【以案说险】守住钱袋子,警惕身边的非法集资

【以案说险】守住钱袋子,警惕身边的非法集资

广西供稿
发布于:2021-10-10 14:00:02

2019年8月,广西南宁方**科技有限公司被南宁本地媒体报道,该公司在投资理财合同中使用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名义作为担保方,并伪造加盖了平安公司的公章,疑似开展非法集资活动,涉嫌以平安公司名义为其理财产品进行虚假借名担保宣传的行为。通过投资人咨询与调查,该公司通过手机APP平台对外宣传有多个投资项目,更是以投资3.99万元130天后承诺赚25万元为噱头吸引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投资人在投资后不久发现了APP打不开、客服找不到的变故。营业执照登记地址属于属于民宅,从未有公司进驻,该事件已造成了多名投资者资金损失。

相比事后关心,我们更希望您一开始就不被骗。为防范非法集资陷阱,避免投资资金损失,请您务必关注关于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保险领域涉嫌非法集资一般具有什么形式?

(1)犯罪分子虚构保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原有保险产品基础上承诺额外利益,或者与消费者签订“代客理财协议”,吸收资金;犯罪分子出具假保单,并在自购收据或公司作废收据上加盖私刻的公章,甚至直接出具白条骗取资金。

(2)保险从业人员同时推介保险产品与非保险金融产品,混淆两种产品性质;保险从业人员承诺非保险金融产品以保险公司信誉为担保,保本且收益率较高;诱导保险消费者退保或进行保单质押,获取现金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

(3)不法机构谎称与保险公司联合,虚构保险理财产品对外售卖,进行非法集资;将投保的险种偷换概念或夸大保险责任,宣称投资项目(财产)或资金安全由保险公司保障,进行非法集资;伪造保险协议,对外谎称保险公司为投资人提供信用履约保证保险,同时以高息为诱饵开展P2P业务。

·非法集资的四种常见手法

(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3)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4)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典型非法集资活动的“四部曲”

(1)画饼。编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以“新技术”、“新革命”、“新政策”、“区块链”、“虚拟货币”等为幌子,描绘一幅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把集资参与人的胃口“吊”起来,让其产生“不容错过”“机不可失”的错觉。

(2)造势。通常会举办各种造势活动,比如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现场观摩会、体验日活动、知识讲座等;组织集体旅游、考察等,赠送米面油、话费等小礼品;大量展示各种或真或假的“技术认证”“获奖证书”“政府批文”;公布一些领导视察影视资料,公司领导与政府官员、明星合影;故意把活动选在政府会议中心、礼堂进行,其场面之大、规格之高极具欺骗性。

(3)吸金。通过返点、分红,给参与人初尝“甜头”,使其相信把钱放在他那儿不仅有可观的收入,而且比放在自己口袋里还安全,参与人不仅将自己的钱倾囊而出,还动员亲友加入,集资金额越滚越大。

(4)跑路。往往会在“吸金”一段时间后跑路,或者因为原本就是“庞氏骗局”人去楼空,或者因为经营不善致使资金链断裂。集资参与人遭受惨重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参与非法集资形成的风险及损失如何承担?

非法集资不可持续,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

且根据法律规定,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的正确理念是什么?

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均会严格按照保单合同履行相应承诺。非法金融产品收益虽高,但高收益伴随高风险,天上不可能掉馅饼,不可能一夜暴富,切忌心存侥幸。

·保险消费者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做到两查两配合: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缴费,配合做好回访。

查产品 :买保险时通过网上查证(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及保险公司网站),或致电保险公司客服人员等方式核实所购买保险产品的真假,不要相信高息“保险”,也不要受“先返息”之类的诱惑。

查单证:交费后要求销售人员及时提供正式保单和保费发票,并认真鉴别保险单证的真伪:真保单上有保险公司印章且为电脑打印,不应有人为改动、手写的地方。

配合做好缴费:消费者不要随意将现金交给保险公司人员,应选择银行转账方式或者到保险公司营业场所缴纳。

配合做好回访:购买保险产品后,积极配合公司回访,确保利益不受损害,如果发现保险从业人员存在非法集资嫌疑的,可以通过网络、电话、信件等方式向保险监管部门进行举报反映。

·消费者如何避免陷入非法集资陷阱?

不相信高息“保险”、 高息“理财”,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

不相信任何以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项目投资和购买股份等为名目并承诺高额利息或回报的借款行为;

不与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保险营销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正规机构发布的保险广告信息和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特别提示:如遇以下情形的“理财”、“保险”产品,要求您投资的,请务必提高警惕: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2.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互助”、“慈善”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场、超时等发放广告宣传单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帐户、境外帐户缴纳投资款的。

· 我公司禁止员工销售、推介非平安产品,如对产品的来源 有疑问可直接登录平安官方网站www.pingan.com查证 或拨打我司客服热线95511咨询。

· 如发现疑似非法集资、销售非平安产品/非保险金融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邮箱:lzxfjb@pingan.com

举报热线:0755-22625145